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在全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淄博师专附属小学走进淄川区检察院顺利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普法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学校教师代表13人、少先队大队委及优秀少先队员代表38人参与了此次活动。

一走进淄川区检察院的大门,队员们就被庄严肃穆的国徽所吸引。在淄川区检察院干警的引领讲解下,淄博师专附小的少先队员们依次参观了淄川区检察院的淄川地域文化展馆、院史馆和未检办案工作区、苗苗工作室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功能区。每参观一处,队员们都聚精会神的倾听,认认真真的记录着心得和收获。随后,“苗苗课堂”主讲人淄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姝彤以《做自己的守护天使》为题,为师专附小的孩子们讲授了一堂活泼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队员们在视频和课堂中认识了“正义君”并通过4个案例分享知道了很多如何保护自己的法律知识,大家都纷纷表示,不虚此行、收获甚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习近平总书记讲过,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淄博师专附小也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教育全体少先队员从小遵纪守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