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完善学校档案资源,更好地记录学校历史,全面反映学校发展的各个阶段,充分发挥其为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服务的价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方案》的有关要求,学校2016年度档案移交整理工作已经结束。全校31个部门和单位全部完成移交工作,现对移交的部门、单位档案明细予以通报,并将移交清单永久保存。
特此通报。
附件:各部门、单位移交清单明细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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