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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和高层次人才招聘考察、体检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06-02 16:45:32  点击数:

按照《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公告》《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和高层次人才招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其中,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若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体检组织

(一)体检人员范围、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分两批进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1。

第一批体检人员为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中5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及在淄的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为6月6日(周二)上午7:00,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体检费450元现金(若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门集合。

第二批为未参加第一批体检的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1.体检人员须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学校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5.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附件: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和高层次人才招聘首批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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