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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08 15:50:04  点击数: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办学层次,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根据淄博市及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现将引进博士研究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

计划数

招聘条件

英语教师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语言文学;英语教育与教师教育

1

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学前教育教师

学前教育学专业

1

教育学教师

教育学(一级学科)

1

计算机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1

美术教师

美术学;艺术(美术)

1

音乐教师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艺术(音乐)

1

思政课教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

1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心理健康教育

1

美学教师

美学

1

体育教师

体育教育训练学

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随时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学校组织人事处(办公楼二楼209室)。

报名时:请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主要科研成果、获奖及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也可将上述有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指定邮箱zbszzp@163.com

注:此次招聘岗位为2021年度招聘岗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审查。采取“随报随审”的方式。学校按照招聘的学科专业以及条件要求,结合提交的各种材料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审查通过人员。

(三)面试。采取“随到随面”的方式。由学校成立面试小组,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能力。

(四)考察。采取“随面随考”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对于确定的拟考察人选,采取与个人面谈、与毕业院校交流等多种办法进行全面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拟录用人员经公示、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

(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按照淄博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博人才金政37条”)规定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1.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30万元。

2.在淄博市首次购房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3.享受每月4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五年。

4.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

5.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后,可确定为讲师职称;任讲师两年后可参加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如有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6.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7.可以申领“淄博精英卡”,享受医疗、交通、旅游、健身、休假疗养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8.在绩效工资分配、科研启动经费和校内人才公寓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博人才金政37条”)等政策执行。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邮政编码:255130;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533-3821016,15605338854;电子邮箱:zbszzp@163.com

乘车线路:

(一)从济南长途汽车站乘坐到淄川的长途汽车,到淄博师专南门口下车;

(二)从淄博(张店)火车站下车后乘12路公交车,到淄博师专南门口下车;

(三)从淄川站乘到岭子矿的公交车到淄博师专南门口下车;其他站点可到淄博站或淄川站换车后到淄博师专。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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