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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4 10:42:29  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外处函([2019]10号)《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选〔2018〕10054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留金选〔2018〕10067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分别为2019年3月10日-31日和3月20日-4月5日。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四)其他申报条件,请参考基金委网站说明。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启用网上报名系统与递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申请办法,详情请浏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6)。申请人在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报名,同时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报至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请申请人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4月1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淄博师专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表》报送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心(办公楼206室,电话:3822226),过期不予受理。

附:《淄博师专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表》

                                         

                                                                   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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