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传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歌的通知

时间:2018-03-21   来源: 作者:   点击:

发布单位

各单位:

校歌是体现办学理念、大学精神和学校特色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传唱推广校歌,弘扬大学精神,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的爱校荣校情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集体教唱学唱。请各院系妥善安排,及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学唱,做到人人会唱、人人乐唱。由艺术教育系音乐教研室分派指导老师到各系,指导各系的校歌传唱。

二、开展传唱推广活动。各单位要将传唱校歌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党团日活动、教职工政治学习、主题班会以及有关庆典、文艺表演等集体活动中,利用各种机会传唱推广校歌。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大学生“唱响校歌”比赛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传唱校歌、唱响校歌,让校歌和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一起为主要内容的校园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学校将组织专业教师对各院系的校歌传唱活动情况进行测评。

三、加强校歌宣传工作。利用校报、电视台、广播站、校园网、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和宣传阵地推进校歌的宣传工作。校园广播站定时播放校歌,校园网及各单位二级网站在醒目位置贴挂校歌,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听唱和下载使用。

四、关于校歌的使用说明。校歌自发布之日起,著作权归学校所有。各单位和个人使用校歌应以学校发布的统一版本为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歌词歌谱。

各单位要重视校歌的传唱推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以传唱推广校歌为契机,引导师生员工践行传承学校精神,同心同德,凝心聚力,为创建和谐校园做贡献。

                                                  宣传统战处  艺术教育系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各院系指导教师名单

院 系

指导教师

负责人

人文科学系

李意盈、焦 静

王聿发、张会峰

数理科学系

思政部

王程玉、杨小丽

尹洪波、李厚祜

外语教育系

林 佳、韩 琨

冯景昌

艺术教育系

赵文媛、杨玉凤

宋卫东

学前教育学院

崔俊涛、陈宪恩

周景峰

初等教育系

张 扬、李 媛

于涛

信息科学系

刘阳阳、林 海

范东升

 

 

 

 

 

 

 

各机关、处室练唱负责人和指导教师

单 位

指导教师

联系人

机关一

高馨

许东年

机关二

张艺

丁玉

机关三

刘川

刘玉兰

研究与教辅

谢斐

张加伟

注意:

校歌练唱时间原则上定于下午(7-8)节课外活动时间,具体各系的练唱时间由系里和指导老师商定,以学会唱好为原则,最终学校要进行校歌的验收和演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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