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远离烟花爆竹 建设清净家园”的倡议书

时间:2018-01-09   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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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美丽淄川,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蓝天,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燃放爆竹,据传说是古代用来驱赶年兽的方式。沧海桑田沿用至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传统习俗。随着当今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居住越来越集中,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您是否知道,现在燃放鞭炮,短暂的视听刺激之后,给我们的环境、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什么影响和后果?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1个鞭炮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细小颗粒物相当于2支香烟所产生的排放量,并且燃放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危及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给居住环境带来噪音,惊扰四邻,家园不宁。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不惜代价、不遗余力进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如果因为固守旧的习俗,肆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淄博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 提倡广大群众理性购买,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在村居划定的区域内。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存放区域及特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时,提倡文明祭祖。

2. 节日和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3. 不擅自制作、运输、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烟花爆竹点。

4. 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团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及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禁燃限放,公安、环保、安监、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劝诫引导,宣传、文化、教体等部门做好文体活动引导教育,带动全社会形成清净、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市民朋友们,节日庆典不需漫天烟火,美好生活只待心安理得。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清净,让美丽的淄川少一些浮躁。未来,当你能静候一片净土、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山、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

我们等待您的加入!

附件:1. 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承诺书

      2. 区禁燃限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名单

      3. 婚丧事宜指导程序(试行)

      4. 禁燃限放宣传标语

 

                                     淄川 区禁燃限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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