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扳倒井杯2017“感动淄博”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9-11   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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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挖掘、选树在全市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全市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持续加强社会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7“感动淄博”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通过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人物及其感人事迹,大力倡树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引领道德风尚,凝聚发展力量,为奋力开创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标准

所评先进典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和职业,只要事迹能够打动公众、感动淄博,具有很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均可参评。他们或者为我市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过较高荣誉并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或者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非凡业迹;或者见义勇为、舍己为人,以个人的勇气和担当,为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或者在日常生活、家庭关系处理方面,模范践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表和引领当今时代的良好社会风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感人事迹,树立和展示了淄博人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工作、生活的先进人物均可参评。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在外地工作生活、原籍为淄博的个人也可参评。人物事件要发生在本年度,或者相关事件一直延续到本年度。

四、评选过程

2017“感动淄博”年度人物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分推荐上报、初评认定、评审公示、表彰奖励4个环节。

(一)推荐上报(9月1日至9月30日)

1、推荐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两种形式。

(1)组织推荐。每个区县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各推荐3个以上,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各新闻单位各推荐1-2个。

(2)社会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市民可直接向所在地宣传部门推荐上报。

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的典型进行严格把关,将典型名单送交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党员和机关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和组织等相关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税务、工商、信访、卫计委、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2、报送材料:所有参评典型须填写《2017“感动淄博”年度人物参评表》(见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同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电话:3182054),如有相关媒体宣传和视频资料一并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2008gdzb@163.com)。

(二)初评认定(10月1日至10月18日)

“感动淄博”年度人物评委会办公室严格对照参评标准和条件,对推荐上报的典型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并依据事迹情况,确定20位左右“感动淄博”年度人物候选人。

(三)评审公示(10月19日至10月31日)

将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抽调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共评出10名2017“感动淄博”年度候选人。根据评审结果,评委会办公室通过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推荐单位在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公示。如有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四)表彰奖励(2018年1月份)

对荣获2017“感动淄博”年度人物,将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并适时举办年度人物颁奖典礼,公布最终评选结果。颁奖典礼邀请市领导、获奖人物、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实况录播。

五、工作要求

“感动淄博”年度人物评选工作,是我市加强典型宣传、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要精心组织推荐。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吸引基层单位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确保能把本区县、本系统、本单位最好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二要严格标准和条件。推荐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群众,突出百姓身边的凡人善举。各级组织对先进典型的事迹,一定要严格标准,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人物和事迹的先进性。

三要注重宣传。要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典型的感人事迹,把评选的过程,变成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典型高尚精神的过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争当模范、努力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浓厚社会氛围。

附:2017“感动淄博”年度人物参评表

                                                          宣传统战处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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