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校级课题立项评审通知

时间:2016-11-08   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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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了提升我校教师的科研水平,为学校升本目标奠定坚实的科研基础,根据我校《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决定于2016年12月份,评审立项部分校级课题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指南》(点击下载),积极申报。

一、选题要求

本年度课题所有项目实行公开申报,择优立项。课题申报方向以《淄博师专2016年校级课题指南》为依据,也可以自行确立与学校发展相关的其他研究课题。根据我校加强应用性研究和建设文化名校的精神,重点立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教学、地方文化方面的课题。

二、申报要求

1.本课题面向全校公开申报,凡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均可申报。

2.课题分一般项目与合作项目。一般课题是指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教学以及各学科教育教学实践中需要研究解决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一定代表性的课题;合作项目是指根据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要求,研究要与小学、幼儿园教师合作,参与人当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要占一定比例。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均可申报。计划一般课题20项,合作项目5项(可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适当调整)。

3.各院系做好初审工作后,统一报送到科研处。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各级各类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再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次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不能超过4人。

5.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研究期限为2年。

6.学校将对立项的课题予以经费资助,研究成果为著作的,最高资助3000元;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最高资助2000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度的资助数额。若学校资助的研究经费不足,请课题组自筹不足部分,并填写“经费来源证明”。

7.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8.结题鉴定时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所需的《淄博师专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点击下载)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类别”分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合作)”两种;“学科分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点击下载)标准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填表日期”填写“2016年12月1日”。

3.《申请书》中的“课题主管部门对申请本课题的评议意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并加盖部门公章。

4.2016年11月24日前将纸质稿《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10份) 以系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至zbszkyc@163.com

                                                 淄博师专科研处

                                                 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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