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淄人发[2008]102号《关于评选淄博市第四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第七届师德标兵、 十佳师德标兵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是除2006年已被评为第六届淄博市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标兵外,在我校(包括附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式在编教职工均可参加。2004年9月评选的第五届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标兵已经届满,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邪教。 2、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有奉献精神,关爱每一名学生,为人师表,深受师生好评。 3、刻苦钻研,严谨笃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4、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理念,踊跃投入教育创新实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学生主动精神,不断进取。 5、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安心教书,潜心育人。 6、在本区县、本系统有较高声望,一般应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对长期在农村、民办学校工作,且师德表现、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获奖规格可适当放宽。
7、年龄符合任期要求,截止今年9月底,男不超过56周岁,女不超过51周岁。
8、自2004年以来曾获得过学校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教育、教学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9、十佳师德标兵从师德标兵中择优产生。 三、评选数额 淄博市师德标兵、十佳师德标兵的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每届任期四年。这次原则评选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标兵共60人,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实行差额推荐。我校推荐数额为2人(师专本部1名,附属学校1名)。 四、评选的方法与步骤 评选的原则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评委评审的方法进行。
1、传达精神
各单位负责人要把评选的文件传达到每位教职工,使大家明确评选的条件、方法、步骤,提高对评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时须填写《淄博市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并附2004年7月以来的表彰奖励证书和能证明证明本人教育教学及管理水平的成果材料原件一份。
3、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推荐小组进行推荐,在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以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推荐名单。师专本部各单位推荐人选为1人,附属学校各单位推荐人数为1-2人,并务于6月14日前由各单位将材料报组织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初定人选
组织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评审推荐并初定人选,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5天。
5、进行测评
公示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学生或其他服务对象对所推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6、报送材料(有关材料报送事宜由组织人事处另行通知安排)
(1)各单位的推荐工作报告(推荐方法、程序、结果满意度测评情况等)一式二份;被推荐的师德标兵事迹材料( 2000 字左右)一式 15 份。以上材料均用 A4 复印纸打印。
(2)《淄博市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三份。
(3)能反映被推荐个人在学校管理、师德教育、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获奖证书、论文,经验材料以及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个人材料、证书一律交原件)。
(4)2006 年和 2007 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7、上级评选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成立市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给予公示。 8、公布结果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根据评委会意见,确定淄博市第四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第七届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标兵名单。 五、表彰奖励与管理 1、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在教师节期间对评选出的“淄博市第四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淄博市第七届十佳师德标兵”、“淄博市第七届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标兵享受淄博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待遇。 2、在有关新闻媒体公布“淄博市第四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淄博市第七届十佳师德标兵”、“淄博市第七届师德标兵”名单,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 3、受表彰的人员,在今后推荐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优先考虑。同时将分批参加当年或以后省、市组织的暑期休养活动。 4、对淄博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标兵实行滚动式管理,每4年调整一次,从任届期满的下月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任届期满后,可参加下届 的评选。在任届期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新闻单位曝光等问题以及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本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七、加强领导 做好十佳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高尚师德,宣传、学习先进,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办让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真正把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
1、淄博市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2、2004年以来受学校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员情况
200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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